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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行业:国家新闻出版“三定”方案点评2013年8月1日

※发布时间:2013-8-1 10:23: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动态事项:

  中国网17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根据此方案,国家新闻出版将内设22个机构,总编制508人,有20项审批职责被取消,7项审批职责下放到省级部门。

  主要观点:

  出版行业:审批环节减少,有利于市场化程度提高。

  方案涉及到出版领域的主要包括:取消举办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等。审批环节减少,有利于行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将具有更高的自主性,平面转型进程也将加快。

  影视行业:审批流程简化,缩短制作周期。

  方案涉及到影视领域的主要包括: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一般题材”是指除重大历史题材、合拍片和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教、军事、司法等当年内容的影片,内容涉及、法院、外交等行业部门。)取消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道具审批。取消电影洗印单位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片拷贝审批,同时强化政策导向和管理措施。

  取消影视互济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电影剧本大纲送审制度已实际操作,此次公布影响不大。此次方案主要减少了中外合拍电影简化了审批程序,意在鼓励更多中外合作及文化交流。

  广电网络行业:取消电视传输网络公司的股权性融资审批。

  此次方案取消了网股权性融资审批,网资本化操作流程得到简化。各地方网上市融资不再需要审批,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性网寻求上市。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